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规范
一、教学过程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进度表,合理安排实验选题以满足课时分配。实际教学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执行,特殊原因造成的变动必须提出异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教师必须在开学及早做好上课准备。
首次任课教师要求提交试做报告,熟悉仪器设备,试做报告需开课前一周内提交给中心审核。
每次实验结束时,学生所做实验结果必须等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师在开课初始必须明确以上要求。
二、实验报告要求
首先必须要求学生提交预习报告,老师在第一次上实验课时需将课程安排(教学进度)详细告诉学生,以便学生及时预习。实验内容同教材有出入的,要提前将实验内容通过网络告知学生,以便学生及时预习。
教师应该规范学生实验报告的书写,诸如时间、地点、实验题目、选题性质等必须填写清楚,对于个别特别差的实验报告应该要求学生重写。
三、实验报告的批阅
学生做完实验后应提交实验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批阅实验报告,并及时将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学生,要求学生改进,培养学生认真规范书写实验报告的习惯。
教师应该在实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处签字确认,杜绝实验报告抄袭现象。对于发现有抄袭实验数据现象以及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分析具体情况,酌情做适度处理。
教师在批阅学生实验报告时,既要看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规范,更要着重于报告中分析讨论部分,鼓励学生对实验结果和实验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独立发表自己的见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实验考核及考试
1、实验课的考试或考核,应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2、凡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单独进行考试,单独记载成绩。
3、实验课非独立设课的实验,可结合专业和课程的性质,进行考试或考核,实验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课程总成绩。
4、学生要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验原始数据应实事求是,发现有抄袭他人实验数据者,要给予批评或扣分处理。
5、严格实验课考勤,学生上实验课不得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