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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改革与创新制度(试行)
为提高中心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培养学校提出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中心领导要把实验教学工作列入教学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职责,要像抓理论教学一样抓好实验教学,使实验教学工作在中心的教学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重构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迫切性,在实验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二、 综合实验教学的改革原则
1、 中心成立实验教学改革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学术委员成员为组员,组织领导和实施教学改革讨论,组织教学改革研究,听课和评议。最后对教学改革措施和效果进行总结。
2、 在实验过程中,倡导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推理、演绎与归纳的思维能力。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进入积极的思维状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观能动性,使单纯的“被动”实验过程变成“积极思维”的过程。
3、 培养学生的探究品质,倡导学生的“存疑”精神。要在实验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大胆提出问题,鼓励学生不迷信、不盲从、不唯书、只唯实,要注重引导和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善于怀疑、乐于研究和探索。
4、改革传统实验教学方法,整体优化实验教学内容体系,多层次开展实验教学。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对原有实验项目进行精选、合并、更新、改造。要逐步淘汰一些陈旧的、验证性的实验,增设一些能提高学生创新思维、综合能力应用的实验。
5、中心鼓励指导教师针对教学课程进行一些综合性新实验的设计,编写实验指导书,编写指导书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年底参与业绩津贴分配。
中心在学校年底核拨的管理业绩点中预留5%为教师培训费,为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技能培训提供经费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