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本科生
  •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培育并推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培育并推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同时做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先期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在我校开展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并择优推荐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

1)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范围:凡学校各学院教

学实验中心均可申报;按照《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执行。

2)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范围:凡获校级以

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申报;按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4)执行。

3)已经是校级、省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

拟仿真实验中心的不再申报。

4)2016年以前已获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可申报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单位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于415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学校将组织专家择优推荐上报。具体要求见附件5

2. 申报材料

1)申报校级培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填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实验中心场地、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2)申报校级培育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填报,填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见附件3);提交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实验中心场地、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3. 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单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南校区办公楼202室)。《申请书》电子稿发至xjwang@xidian.edu.cn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4. 遴选工作

学校于4月中旬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和《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结果将在实践教学科网站进行公示(http://sjjx.xidian.edu.cn)。公示通过后,授予“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学校给予每个新获批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评选。

请各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建设和申报工作。

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科网站”(http://sjjx.xidian.edu.cn)的“实验教学”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81891766

附件:    1.2017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2.2017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要求

3.2017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4.2017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5.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39

电院各系(所):

有要申报的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电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南校区办公楼505室)。《申请书》电子稿发至linzili@xidian.edu.cn

电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