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研究生2025~2026学年总评、学业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22〕18号)精神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研字〔2025〕100号)要求,现就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年总评参评对象
2021级直博生,2022级秋季博士研究生,2023级、2024级秋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见附件,请同学们核对自己的奖学金分组等信息,如学业奖学金分组存在问题,请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发邮件到jjx123113@163.com,邮件中请注明姓名、学号、导师,应所在分组。
二、申请工作安排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将上一学年中的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附上,成果认定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相关成果须在研究生成长数据库上传)。
请各位同学于11月9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于本班班长处。未填写申请表默认为放弃本次奖助金申请。近期会将M1、M2、M4模块成绩进行公示,请大家关注电院网站。
特别说明: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但同一项学术成果不可重复用作国奖和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由于24级硕博士研究生主要成果为学业成绩,因此无法拆分,原则上不得兼得。其他年级若想要两者兼得,请于11月10日上午9:00-12:00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主楼2区232东)进行登记报备,学院和研工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严禁同一项成果一稿多投、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国奖和学业奖学金的资格。申请兼得的同学需要上会答辩,对于材料特别突出的同学,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兼得。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则默认为已取得国奖的同学自动放弃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但可同时享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