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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通知:为深入落实《面向“百年西电”国际交流合作行动计划》,持续深化“开放西电”建设,促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现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

(一)资助要求

1.拟申请资助的国际会议须由学校及下属各学院(单位)主办或承办;

2.拟申请资助的国际会议须提前按程序经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报教育部批准;

3.会议与会者来自 2 个或 2 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学术性会议,会议原则上需征集论文并发表正式的会议论文集。

(二)资助申请接收

拟申请资助的国际会议须在报送教育部批准的同一时间填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办国际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并将word版文件及签字扫描件同时发送至gjhy@xidian.edu.cn,如已申请教育部批准,则须在会前至少 1 个月提交上述材料。

(三)资助会议类别

1.第一类国际会议指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经过积极争取获得国内外专业学术组织如 IEEEACM 等系列会议的主办权并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或二级单位为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

2.第二类国际会议是指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牵头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或二级单位为第一主办或承办单位,参会外宾人数为 10(含)人以上;

3.第三类国际会议是指申请单位与国外相应科研机构、大学或其他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的多边学术研讨会,参会外宾人数在 5(含)-10 人;

4.第四类国际会议是指申请单位与国外相应科研机构、大学或其他高水平机构联合举办的双边或多边学术研讨会,参加外宾人员在 5 人以下。

(四)资助标准及范围

1.一类国际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 15 万;

2.二类国际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 10 万,如为本年度新发起或近 3 年发起的国际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 15 万;

3.三类国际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 5 万;

4.四类国际会议资助额度不超过 2 万;

5.上述各类会议如在海外举办,在原资助额度基础上另行资助 2-5 万;

6.举办以上各类国际会议,外方参加人员中如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和期刊主要负责人、院士参会,可以单独申请引智经费资助;

7.举办国际会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会议室租金、同声传译设备和办公设备租金、市内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国际会议平台租赁费及海外专家报告费、旅费、住宿费等。

(五)注意事项

1.资助申请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并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会议经费。对举办会议经费使用不当的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收回经费、暂停申请及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的措施;

2.资助申请单位在会议申办、筹办和举办期间需同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认真做好重大和敏感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3.获资助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积极利用国内外相关渠道、依托国际活动,宣传会议举办成果,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多媒体资料。

(六)联系方式

学术交流办公室:王小燕、胡晓夏

联系电话:029-8189123381891338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6月3日

责任编辑: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