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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创新精神,现开展2025届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范围

2025年6月将获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一)思想政治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理想信念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二)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选题属学科(领域)前沿,能够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在理论、研究方法、技术上有创新,或具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新思路、新工艺、新进展;

3.论文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4.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平均分,均为90分及以上。

(三)学术(实践)成果要求

以学位论文相关内容为基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理学、工学、军事学、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应用统计类别: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的工学类/理学类2类贡献度以上期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为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必须同时在公开期刊/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金融、翻译、工商管理类: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中的工学类/理学类/人文社科类3类贡献度以上期刊(不含仅被各学科方向推荐)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为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必须同时在公开期刊/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持证),或参与我校承担的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项目任务书、中期执行报告、验收报告中本人为完成人之一),或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国家级最高奖或一等奖(本人排名前5);

3.获得发明/国防专利授权至少1项(本人为排名前3的第一个学生发明人);

4.经专家鉴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具有突出贡献、有效解决企业/行业的实际问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实践成果。

四、评选类别

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分为“优秀学术成果类”和“优秀实践成果类”,其中“优秀学术成果类”主要通过学术成果来申报,“优秀实践成果类”主要通过实践成果来申报。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以学术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优秀学术成果类)》,以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优秀实践成果类)》,经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分委员会初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及申报名额(附件1)评选推荐参评名单(需排序),不符合参评条件者不允许推荐参评。

(三)研究生院资格复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评名单进行分类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公布结果。发文公布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六、材料报送

(一)网上报名

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使用学号和密码登录。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优硕申报操作说明》(附件2),登录成功后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成果填报示例详见《校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3)。

(二)电子材料上传

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附件4或5)PDF版,上传至系统附件1端口。

(三)纸质材料提交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中所填写成果的有关证明材料1份,单独按顺序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的复印件,被SCI检索的提供检索证明;若为录用的学术论文,提供导师签字确认的录用通知;若为科研成果奖、大赛获奖、授权专利,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若为参与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提供项目任务书、中期执行报告、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若为实践成果,提供《实践成果鉴定报告》(附件6),由学院组织不少于3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家鉴定(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2人中包含企业/行业专家至少1人),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2.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7),需学院盖章、院长签字。

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院学位办公室(北校区主楼二区229房间)

七、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提名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对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给予奖励。

八、其他注意事项

请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参评材料,不符合条件者不允许参评。

 

人:王静

联系电话:88202276

 

附件:

1.校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名额分配

2.优硕申报操作说明

3.校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报人员情况表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优秀学术成果类)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表(优秀实践成果类)

6.实践成果鉴定报告

7.参评人员汇总表

 

 

                            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洁